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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基本情况

索引号 640202029/2021-0001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人社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人社局

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基本情况

2018年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基础上,整合组建了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机构设置

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在辖区内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咨询工作。

(二)负责对辖区内(含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订立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定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三)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信息平台案件的录入和上报工作,健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及时录入、数据有效交换,对用人单位分级分类动态监管;负责对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障义务及守法诚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定期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劳动保障预警信息,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惩戒。

(四)负责受理辖区内(含工业园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并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负责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各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各乡镇、工业园区、各企业落实劳动用工、劳动标准、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依法开展辖区内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支取、返还工作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资质标前审核。

(七)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监察职责。

三、办公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南路220

四、办公时间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夏季下午2:30-6:30(冬季下午2:00-6:00)上班。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联系方式

电话:0952-4019925

六、负责人

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局长  李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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