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基本情况
索引号 | 640202089/2021-0000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8-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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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是大武口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大武口区乡村振兴局牌子,承接大武口区农领办、大武口区河长办职能。共有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设置5个岗位,分别是综合办事和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农村社会事业服务岗位、农业服务工作岗位、水利工作岗位、乡村振兴工作岗位。下属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大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大武口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武口区水利水保工作站、大武口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大武口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站)、大武口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一、办公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澳门街199号,其中大武口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3号楼;大武口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公证处玻璃房内。
二、办公时间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夏季下午2:30-6:30(冬季下午2:00-6:00)上班。法定节假日休息,24小时有值班人员。
三、联系方式
电话:0952-2033846、0952-2022085,传真:0952-2033846,值班电话:0952-2022085
四、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 刘宁
五、下属事业单位设置
(一)大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大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是公益服务部门,是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农村工作、承担部分农业项目。现有在编人数11人,负责人李沛峰。
(二)大武口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情况
大武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2年7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挂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大武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内设长兴、长胜、星海镇三个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与石嘴山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共同建设兽医实验室一座。主要负责辖区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管、畜牧技术推广、屠宰监管、渔业管理和渔业技术服务等工作。核定编制11名,在编在岗职工11名,负责人吴庆宇。
(三)大武口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站于2018年3月14日设立。现更名为“大武口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挂“大武口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站”牌子,为原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园林农牧水务局现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所属不定级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区有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做好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现代种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民负担监测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协助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等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生态保护服务工作,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与利用等工作。核定编制数7人,负责人陈成博。
(四)大武口区水利水保工作站基本情况
大武口区水利水保工作站为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所属的不定级别、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大武口区的水旱灾害预警预报、农村人饮工程建设管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灌溉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核定事业编制9名,负责人李旺琦。
(五)大武口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大武口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宁党办〔2022〕15号),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大武口区机构改革方案》(石党办发〔2024〕9号)和《石嘴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文件精神,2024年6月新成立隶属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农业综合执法,配合查处跨区域、具有重大影响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重大案件法制审查衔接,涉嫌犯罪相关案件的移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辖区内种子、肥料、农药、兽医兽药、饲料与添加剂、畜禽水产种苗、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屠宰检疫、渔业、农机、农业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秸秆焚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执法工作。负责受理和处置农业综合执法领域的投诉举报等工作。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 8名,负责人候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