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大武口区民政局)机构职能清单
索引号 | 640202035/2021-0000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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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民政局 |
单位全称 | 大武口区民政局 | ||
加挂牌子 | 单位性质 | 工作部门 |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机构设置 | 内设岗位4个 |
主 要 职 责 |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大武口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大武口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落实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建立、健全大武口区城乡社会救助制度。负责大武口区社会救助家庭 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具体的核对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核对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做好保障住房收入审核工作。 (四)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大武口区地名管理及门牌编码工作。 (六)负责大武口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大武口区殡葬管理工作,开展殡葬救助,推行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大武口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大武口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大武口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武口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大武口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与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武口区民政局会同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大武口区行政区划图。 (十四)完成大武口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