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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教育局基本情况

索引号 640202031/2021-0000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教育局


大武口区教育局是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本地区教育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为正科级,挂大武口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职能简介

(一)拟订加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起草全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区属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德育工作。指导学校教学改革及其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领域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学校舆论宣传和稳定工作。

(三)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基础教育工作,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协调落实区属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四)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区基础教育,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计划,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组织指导教师队伍管理改革、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估标准。对全区教育工作和各类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六)负责全区民办教育(民办就业技能培训机构除外,下同)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落实民办教育管理政策措施,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负责协调推进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下同)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统筹管理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基础建设投资等政策措施。提出各类教育基建投资项目的建议。监测大武口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归口管理教育捐赠、援助、学生资助和助学贷款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

指导区属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劳动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等工作。负责民族教育工作。

统筹区属各类学校教师管理、教育培训以及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区属各类学校师德建设工作。

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

(十指导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区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贯彻落实全区合作办学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

(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做好普通话的推广工作。

()统筹协调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区属各类学校法治教育、校园稳定及安全监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发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

(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燃气安全履行管理职责,定期开展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大武口教育局设6个岗位。

(一)综合管理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信访、综治、政务公开、网络安全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和行政审批、行政应诉等涉法事务。负责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全区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年度计划,负责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监督检查事项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意见建议及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教育大事记、教育年鉴、教育志编纂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大武口区教育系统国家安全工作

(二)政工人事管理岗负责大武口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群团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党员发展、党员干部培训管理。承担区属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的选拔、推荐、考核、教育、培训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教师队伍师德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工作,协调中小学教师招录、人员调配、岗位聘任等工作,统筹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承担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区属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和教育系统教师表彰奖励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统筹指导语言文字应用和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

(三)基础教育管理岗。落实基础教育发展政策规划及改革措施,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组织中小学校实施国家课程计划,监督学校规范使用国家统一教材,规范教辅资料管理。落实合作办学管理工作政策措施。统筹管理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推进基础教育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并指导落实。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评估标准,检查评估中小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负责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科普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创新素养教育、家校共育和双拥工作。承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工作。负责大武口区民办教育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负责创城创卫工作,承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关工作。

(四)规划财务管理岗。负责编制预算内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校舍维修工作。负责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经费管理等措施,完善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组织编制区本级教育经费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学校)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有关经济活动,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收费标准及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承担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工作。归口管理教育捐赠和援助,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核查、分析与发布。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

(五)体育卫生艺术和安全生产监管岗位。指导区属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法治教育、反恐防暴及反诈骗普法宣传等工作。指导并积极推动学校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指导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各类学校学生参加体育竞赛、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协调指导大武口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法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区教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大武口区安委会有关工作要求和大武口区安委办安排的工作任务;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组织协调全区教育领域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执法,依法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置等工作。指导区属学校加强安全教育、校园稳定及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和学校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协调处理突发事件。负责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负责教育领域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教育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教育监督岗位。负责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发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督导评估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情况,督导评估学校完成教育改革发展任务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监测区属各类学校教育质量和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指导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

三、办公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南路与黄河西街交叉口东100

四、办公时间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夏季下午2:30-6:30(冬季下午2:00-6:00)上班。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联系方式

电话:0952-2032937,传真:0952-2013063

六、负责人

大武口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教育党工委书记陆占斌

七、二级机构设置

大武口区教育局下设两个下属事业单位。

(一)教学研究室负责中小学教育科研、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工作。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大武口区教师培训和人才培养。负责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鉴定工作,规划、指导并推动科研,教研成果转化工作。

(二)考试中心。认真贯彻上级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和信息动态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查、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和组建档案等各环节组织管理工作,严明考纪,热情服务。妥善保管考生报名、体检、志愿等各类信息。严格按上级要求接送试卷和保管试卷。全面做好招生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好部门的关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认真做好招生各环节、各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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