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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职能配置 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640202027/2021-0000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工信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工信局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机构改革方案》(石党办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是大武口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信息化、商务、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息化和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协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性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优化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涉及大武口区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负责工业、通信业应急、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轻工和纺织行业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大武口区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及原材料方面的保障协调和紧急调度。

(四)承担调整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企业产品结构和升级企业技术装备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组织实施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

(五)承担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申报并实施相关示范工程项目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承担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承办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及分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环保整治工作。

(七)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八)跟踪、监测和分析市场发展状况,贯彻实施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配合做好大武口区内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按照职责指导、督促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九)推动大武口区现代物流业发展,贯彻执行有关推动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年度计划。负责统筹推进商贸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积极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十)承担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的职责贯彻执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配合市商务局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推动大武口区优势特色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宣传推广和销售。

(十一)配合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大武口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活必需品流通管理工作,配合市商务局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

(十二)指导、督促商场、成品油销售网点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对物流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大型商务活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承担整顿和规范商务领域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配合市商务局组织规范大武口区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交易关系。配合市商务局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交易相关的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实施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

(十五)贯彻实施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执行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政策和标准。配合市商务局指导大武口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配合指导大武口区外商管理工作,进行大武口区内外商投资备案及项目统计工作。

(十七)配合市商务局做好对外援助工作,执行对外援助政策、计划。

(十八)统筹协调大武口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大武口区招商引资工作业务培训,对大武口区招商引资活动进行指导。负责大武口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和生态环保工作。

(十九)拟订大武口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分解、落实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企业落实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履行合同、章程。

(二十)负责统筹来大武口区投资者的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对接服务工作。协调、参与外来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和项目的实施。

(二十一)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开展国内外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落实大武口区政府签订的经贸合作协议。

(二十二)负责大武口区投资环境整体宣传工作。做好大武口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项目等信息的收集、筛选。

(二十三)承担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职责,负责大武口区工业领域、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推进全区各类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工业、电子商务、外经外贸、信息产业领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二十四)承办大武口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设4个岗位:

(一)综合办事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承办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申报和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工业经济运行和环保整治岗位。负责承办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企业项目申报、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经济运行和项目建设资料收集,定期拟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负责轻工和纺织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力协调管理、承担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减排等日常工作。负责工业企业项目申报管理、技术改造投资、产业结构、企业产品结构和升级企业技术装备、产业政策落实、产业项目政策宣传申报实施等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配合工业领域环保整治、民爆器材行业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商贸流通和市场运行岗位。执行商贸流通行业和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承担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指导社区商业、绿色流通和发展工作。执行规范市场体系的法规、规章和标准,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信息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商务行政执法职责。拟订物流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及鼓励技术、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的相关规章、政策协助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交易相关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其他外经贸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配合监督管理拍卖、租赁、典当、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和成品油流通行业。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业、成品油销售网点安全生产工作。

(二)投资促进服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岗位。负责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认定考核。负责大武口区招商引资项目的谋划征集,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落地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负责大武口区投资促进工作的对外宣传。负责协调解决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落实大武口区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负责来大武口区客商的接待及服务工作。负责大武口区在谈招商项目动态统计、跟踪、协调、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  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六条 本规定的调整由大武口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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