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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索引号 640202090/2024-0002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八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区“八五”普法工作部署,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工作和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全方位、全覆盖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让自然资源法治理念深入社会、深入人心,为构建“法治大武口”创造了浓厚氛围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现将大武口区自然资源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普法责任落实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局党组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法治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研究谋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年度工作,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我局逐年制订普法计划,统筹推进年度普法工作,通过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配套文件,明确普法工作目标、原则、任务、责任和具体要求,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聘请了宁夏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均进行审核把关,全面提升我局的法治建设业务能力及规范化水平。制定《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制度》、《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各项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都经集体充分协商讨论决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积极主动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涉及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无败诉或者行政行为被撤销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做好系统内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坚持领导带头学,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局党组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主要抓手,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章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述法报告制度,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关键岗位重点学,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围绕行政执法人员这一关键岗位,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局系统29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了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证件考试,考试合格27人,不合格2人经补考全部合格。对16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证报大武口区司法局进行年检,确保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证件管理系统终审通过执法人员13名,调离3名,调离人员已在宁夏行政执法证系统进行信息注销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上交区司法局。

  (三)坚持全体干部常态学。组织开展宪法讲座,结合“国家宪法日”邀请法律顾问宁夏崇源律师事务所白光耀律师开展会前学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讲活动,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宣讲进机关,使干部职工坚定宪法信念,维护宪法权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服务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联合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他业务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思维意识,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依托“法治大武口”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积极动员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绿化工参加“网络普法 与法同行”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和“美好生活 与法同行”宪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约有200余名干部职工、绿化工参与有奖竞答,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的热潮。

  三、创新普法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的核心职责,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为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落实好重要节日普法宣传。一是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124上午组织局属各单位宪法主题公园参加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宣传咨询桌、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向咨询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活动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开展“宪法进农村”“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活动深入长兴街道兴民村开展“宪法进农村”“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发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群众关心的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宣传解答。

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相统一,组织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分层次、分类别、分场合开展学习,促使民法典入脑入心。充分借助微信平台,通过微信群及朋友圈推送“宁夏法治”公众号“民法典宣传月|每日一‘典’”专题内容借助学习。四是第33个全国“土地日”。组织人员在青山公园重点围绕土地资源政策法规、耕地保护制度等内容,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耕地保护、地灾防治、土地审批、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耕地保护中来,共同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五是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日科普宣传活动。在辖区公园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彩页、纪念品等形式,向现场群众认真讲解生物多样性日的由来、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以及大武口区近年来开展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成果,倡导群众积极加入到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的行列中来。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关爱珍稀动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地球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六是开展了以“依法保护草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草原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前往辖区公园、早市等人流量密集区域,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向过往行人、早市摊贩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通过面对面解答群众问题,让群众对草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为了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免费发放了环保袋、围裙等小礼品。

(二)做好日常普法。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电子屏、展板等线下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北武当景区、青山公园、汇泽公园和沟口林区内的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和“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等宣传标语,为宪法宣传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森林公园、北武当、沟口等重点区域宣挂宣传条幅120余条,设置预警旗25处,栽立固定宣传牌120块。全年共发放宣传彩页、宣传笔袋、宣传帆布袋等宣传品2500余份,张贴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150余份。开展防火知识进景区,向群众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组织30名“红领巾”走进森林,增强“红领巾”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三是积极利用“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安全生产月、“6·15”安全生产咨询日、“12.4”宪法宣传日及清明节等重点时段,深入社区、学校、乡镇、公园等场所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记录场所、记录内容等,配备执法记录仪3台。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程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手册》《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裁量权》《大武口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手册》,并收集整理涉林法律法规制度装订成册,下发执法人员强化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信息,2023年共办理占用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事项60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9件、审核征占用林地(草地)事项24件。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依托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操作平台,制定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发起部门内专项检查2次,部门内综合检查1次,跨部门联合检查2次,信用风险检查2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4个,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均已在大武口区政府官网和“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公示。对各专业合作社提交的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进行审核,共办理8份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春季绿化抽检苗木12批次1.08万株,其中2批次抽检不合格,苗木已做退回处理。开展野生动植物执法工作,联合市场监督局、公安局查获非法贩卖二级保护植物锁阳和肉苁蓉案件2起,已移交公安局进行办理。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持续开展对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外围两公里执法巡查工作,2023年开展动态巡查61238人次,其中夜间巡查28106人次,发现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7起,限期整改恢复4起,封堵路口1处,设置警示牌1处,立案查处3起,罚没款共计4.06万元。西安督察局2022年反馈我区共涉及19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加大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工作,出动车辆68次,出动人员267人次。发现10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自行拆除复耕6处,补办设施农业用地4处,拆除面积为3500平方米,拉运垃圾1300吨。按照《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深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配合各镇街、综合执法局严厉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2023以来我局共接到星海镇、各街道移交的需要认定违建行为50起,已向综合执法局移交37起,13起正在认定中。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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