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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40202090/2023-0000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法治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法治教育为抓手,努力构建普法工作大格局,在全局逐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体系建设,为维护全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党组会议开展会前集中学法,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划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进行了交流研讨。建立《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安排专人对局系统202011月以来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自产文件、情况汇报、工作总结等文件中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记录的错误表述进行自查,共排查错误表述29处,已全部修改。三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自然资源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加强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的组织领导每年末按时述职。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严格按照流程,经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扬民主,提升党组班子议事决策水平。对重大事项等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严格民主议事规则集体决策。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聘请宁夏颐升律师事务所律师1名,对我局重大决策性事务提供合法性审查,对决策项目的风险和法律保障等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对策措施,确保决策程序合法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截至目前领导班子共召三重一大会议36次,研究重大问题决策事项32,重大项目安排事项71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69项。

三、加强权责清单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严格落实“权责清单”,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融合,加强清单规范管理。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运行机制,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我局系统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等事项,规范审批服务流程,涉地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将审批资料收集齐全后上报市自然资源局研究;涉及林业审批事项,我局初步审核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审批及时公开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结果,主动接受市民的监督和举报,加强对自然资源服务对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一是加强林政行政执法工作。调解绿地林木矛盾纠纷24起,查处毁绿案件1起,罚款500元,林草案件2起,罚款1500元。办理移植(采伐)树木审批事项48件,办理占用林地、草地审批事项13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7件;二是推进土地执法工作。发现5起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立案查处1起,自行拆除4起,罚没款共计4.4万元;三是开展矿产资源领域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65次,出动执法人员235人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5起,限期整改3起,立案处罚2起,罚没资金3.3万元;四是开展“两违”建筑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取证和认定11起,并全部移交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

五、强化法治体系建设,夯实行政执法基础

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并对相关制度进行了规范并进一步细化。切实加强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巡查执法工作,制定《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联合巡查执法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印发实行;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职责范围、工作流程、执法过程及监督途径、举报电话等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及时在“双公示报送系统”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上公开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过程及结果,主动接受市民的监督和举报。利用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进行全程记录,通过制作执法案卷,对执法全过程记录踏痕留印;对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由局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后,作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法制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一律不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

、强化行政执法意识,提升行政应诉能力

积极落实行政应诉工作,把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要求、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法治建设,规范行政应诉要求,落实行政应诉职责,增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局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活动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及业务能力,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2022年,我局一审审结行政应诉案件1件,败诉1件,败诉原因为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导致败诉。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人未出庭原因为市政府领导调研石炭井绿化项目,要求分管领导陪同,因此负责人未能出庭,分管领导在党组会议上深刻检讨并进行自我批评,我局党组书记对其严厉教育,并要求其他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升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七、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日常的每一项行政职权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学法懂法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前提和基础。党组会议开展会前集中学法,截至目前开展会前学法9次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公共法以及《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等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利用世界森林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湿地日、防灾减灾日、禁毒宣传月等宣传节点,围绕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开展集中宣传1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500余份,宣传纪念品300余份,悬挂各类宣传横幅18条。

八、2023年工作重点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内容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在规定程序上强化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是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开展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确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普法对象,根据不同人群需求,宣传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人员的学法懂法用法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四是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建立健全长效学法机制,利用党组会议会前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会议等形式,系统学习法治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通过在机关干部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逐渐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切实提高我局人员的法治素养,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律主题活动,创新法律宣传手段和方式,加强便民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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