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大武口区预算调整方案(第三次)的议案
索引号 | 640202028/2024-00027 | 文号 | 石大政议〔2024〕8号 | 生成日期 | 2024-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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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财政局 |
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大武口区预算调整方案(第三次)的议案
石大政议〔2024〕8号
区人大常委会:
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规定要求,区人民政府编制了《2024年大武口区预算调整方案(第三次)》,现提请审议。
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强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公布)
2024年大武口区预算调整方案(第三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和第六十九条“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的规定,拟对我区2024年预算予以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4年预算调整事由
(一)增加举借债务数额。9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区2024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6,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500万元,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3,100万元,需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现编制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二)增加预算总支出。2024年大武口区到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643万元,其中:本金189万元、利息454万元。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的规定,专项债券须以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由于我区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没有来源,需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二、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调整情况
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190,626万元。在年度执行过程中,自治区下达我区一般债券资金3,500万元,故调整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194,12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调整情况
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为190,626万元。因收入调整,为收支平衡,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调增3,50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250万元、教育支出8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2万元、农林水支出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0万元,调整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为194,12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平衡情况
按上述全口径收支预算调整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194,126万元,全口径支出为194,126万元,做到收支相等,预算平衡。我区将在后续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中足额保障一般债券还本付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调整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调整情况
我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为686万元。在年度执行过程中,自治区下达我区专项债券资金3,100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643万元,故调整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为4,42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调整情况
2024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为686万元。因收入调整,为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调增3,743万元(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3,100万元、专项债还本付息支出643万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调整为4,429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支平衡情况
按上述全口径收支预算调整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为4,429万元,全口径支出为4,429万元,做到收支相等,预算平衡。我区将在后续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中足额保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
三、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新增债券安排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区2024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3,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100万元。增加后,政府债务限额提升至225,49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0,75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4,741万元。
(二)政府债务余额。此次增加债务6,600万元后,我区法定债务余额为211,622.8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196,856.8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14,766万元。
(三)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情况。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我区一般债券资金3,500万元须用于以下领域,其中用于超长期国债项目配套1,094万元;用于小城镇建设650万元;用于生态保护修复600万元;补充财力1,156万元。专项债券3,100万元须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详见附件)。
附件:大武口区2024年新增地方债券资金(第三批)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