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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武口区预算调整方案

索引号 640202028/2023-0003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财政局

2023年大武口区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第六十九条“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的规定,拟对2023年预算予以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3年预算调整事由

20232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区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8,000万元,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收支预算调整。

二、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新增债券安排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宁财(债)指标〔202344号)文件通知,大武口区2022政府债务限额为192,0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0,36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1,641万元。

20232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一批)》(宁财(债)指标〔202343号),下达我区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8,000万元,同时相应增加债务限额。增加后,政府债务限额为200,0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8,36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1,641万元。

(二)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22年底,我区法定债务余额为169,117.8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152,995.8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16,122万元。

此次增加一般债务8,000万元后,我区法定债务余额为177,117.8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160,995.8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16,122万元。

)新增一般债券分配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区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8,000万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重大项目,4,0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

我区针对列入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及各部门申报资金需求的项目,根据新增一般债券项目安排原则,以“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在建民生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为标准进行逐一筛选,确保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条件完备、手续齐全、可尽快形成资本性支出的民生项目,根据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第一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进行分配如下:

本次拟安排7个项目,其中,安排大武口区城镇公共基础设施更新项目2,000万元;大武口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建设项目500万元;大武口区2023年教育提升工程500万元;大武口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1,000万元;贺兰山东麓长胜煤炭加工区生态修复项目1,600万元;大武口区农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1,400万元;大武口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万元(详见附表)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调整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154,606万元。年度执行过程中,因自治区下达我区2023年第一批政府一般债务资金8,000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调整为162,6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调整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154,606万元。因收入调整,以收定支,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调增8,000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调整为162,6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平衡情况

按上述全口径收支预算调整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162,606万元,全口径支出为162,606万元,做到收支相等,预算平衡。我区将在2023年预算执行及往后年度预算编制中足额保障一般债券还本付息。

附件:大武口区2023年第一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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