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640202003/2021-1090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2-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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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自治区人事人才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科学化行国家及、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定员定岗和人员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调整的宏观管理;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按有关规定办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和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三)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指导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对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
(四)拟定全区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导、监督全区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工作;建立新形势下的用人机制,做好区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考核、聘用和聘用合同鉴证工作。
(五)做好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综合管理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组织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职称考试工作。
(六)做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及政策性调整工资工作;承办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的报批工作;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的退休报批以及退(离)休费的报批工作。
(七)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和晋级工作;实施报批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补充)公务员(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作。
(八)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审核区级以上表彰奖励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协调区直各部门的表彰奖励、惩戒申诉控告工作。
(九)按照中央、自治区复转军人安置政策,做好复转军人安置工作。
(十)对全区人事人才及企业人才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实施人事系统宣传、信息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全区干部、工资年报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管理的非领导职务的行政任免手续及有关事宜。
(十三)指导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创业工程,促进就业及劳动保障工作;指导劳动就业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管理和培育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劳务输出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指导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下岗就业、再就业培训;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役制度。
(十四)贯彻落实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规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负责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备案、管理与集体合同的审查;执行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规范、规则;做好辖区范围内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
(十五)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行使政府劳动保障监察权;对各类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监察。
(十六)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有关政策;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情况。
(十七)负责统筹全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政策;指导协调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2)劳动就业创业服务局部门职责
(一)、做好国家、自治区和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工作;
(二)、负责拟定大武口区就业创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工作;
(四)、负责城乡劳动力调查摸底、统计工作;
(五)、负责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公益性岗位管理、小额贷款等工作;
(六)、负责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七)、为城乡劳动力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电商培训,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八)、为本区就业失业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为本区创业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
(九)、负责城乡劳动力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查和认定;
(十)、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一)、负责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收集、发布人才供求信息,组织开展人力资源交流活动,负责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政策工作;
(十二)、负责人才信息库建设、人才招聘广告审核、人才素质测评等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动员、参保登记、组织缴费、统计等工作。
(三)、负责做好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低保、重残等特殊人群的身份认定,审核、执行养老金待遇的发放工作。
(四)、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构成进行详细说明。如:
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2个独立核算预算二级单位,2个不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1.大武口区劳动就业创业服务局
2.大武口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3.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
4.大武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
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061942元,其中:本年收入7061942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322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上年结转结余1129653元。支出预算7061942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876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5145元、卫生健康支出320280元、住房保障支出568100元、年末结余结转1129653元。
二、关于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92290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5692290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2338424元,下降29.12%。
人员经费5043464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1383720元、津贴补贴1316482元、奖金525954元、社会保障缴费769903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16131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6784元、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6996元、医疗费17850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0元、住房公积金374236元、提租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25元;
公用经费648826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63800元、印刷费56600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1000元、水费6000元、电费34000元、邮电费35000元、取暖费4740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34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600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专用材料费0元、劳务费900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48786元、福利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其他交通费26424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元、办公设备购置6000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4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4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元。包括: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劳动保障监察(2080105)2020年预算20000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发放劳动监察办案补助及办公费用的补充;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80112)2020年预算40000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0000元,增长33.33%。增长原因:随着从业者法律意识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经济形式不景气等原因,仲裁案件逐年上升,办案补助相应增长;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080107)2020年预算180000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 0 %。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网络运行维护费。
三、关于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000元,公务接待费0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减少27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无公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5000元,主要原因:经办服务中心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已收回拍卖;公务接待费减少2000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杜绝公务接待。
四、关于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20年收入总预算7061942元,其中:本年收入5932289元,上年结转结余1129653元;支出总预算7061942元,其中:本年支出5932289元,年末结转结余1129653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932289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元,占0 %;经营预算收入0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4917324元,占82.89%;事业支出1014965元,占17.11%;经营支出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投资支出0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0%;其他支出0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大武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武口区劳动就业创业服务局等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大武口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8826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1975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下降20%;2、调离人员二名;3、公车改革,减少车辆运行费2500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3996平方米,价值13278725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1辆,价值24380元;办公家具价值928450元;其他资产价值1101223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3996平方米,价值13278725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0辆,价值0元;办公家具价值824747元;其他资产价值700194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1辆,价值24380元;办公家具价值103703元;其他资产价值401029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员办案补助经费: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员办案补助管理办法:第三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员办案补助采取以案定补的原则,每依法处理一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包括案外调解案件)补助一次(宁人社发【2012】214号文件精神)根据办案数量发放补助,保证劳动仲裁工作顺利开展;2、劳动保障监察办案补助经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意见(宁政发【2010】189号)按照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条规定,将劳动保障监察办公费、专项检查费、装备维护费以及人员经费、监察员培训费、宣传费、年审费以及办案补助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办案数量及时发放办案补助;3、社会保障一卡通网络租赁费:足额缴纳社保网络租赁费,保障社保及医保系统的正常使用,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服务水平,提高社保业务全区通办水平,让群众少跑路。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
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八、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九、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