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640202003/2021-1106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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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成立于2017年,由原棚改办、区征收办及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内设机构保障房办公室合并的新设机构,隶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全区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辖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单位机构数 1个,属非参公事业单位。
2、单位人员编制数8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人数10人,其中编制外财政供养人员3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本级预算。
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27006元,其中:本年收入1127006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70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支出预算1127006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469元、卫生健康支出48717元,住房保障支出956819元。
二、关于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006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077006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元。比2018年执行数1,029,566.58增加47439.42元,增加0.4%。
人员经费976058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264588元、津贴补贴55425元、奖金73500元、社会保障缴费167737、绩效工资16546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9976元、住房公积金72157元、购房补贴24192元、医疗费245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0元;
公用经费100948 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20000元、印刷费8000元、邮电费8000元、差旅费3000元、维修(护)费1000元、工会经费8948元、其他交通费51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5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元。包括:221住房保障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19年预算50000元,比2018年执行数50000元增加0元,增长0 %。主要用于2019年房屋征收和住房补贴业务项目支出。
三、关于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减少50000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0元,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元,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5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改革;公务接待费增加0元,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四、关于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收入总预算1127006 元,其中:本年收入1127006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支出总预算1127006元,其中:本年支出1127006元,年末结转结余0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127006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元,占 0 %;债务预算收入0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0元,占0 %;事业支出1127006 元,占100 %;经营支出0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投资支出0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0 %;其他支出0元,占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年,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本级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办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948元,比2018年预算100,214 增加734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上调。
大武口住房保障中心是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1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本级部门房屋 236 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2辆,价值 237670元;办公家具价值20440元;其他资产价值 82900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项目绩效评价,本单位2019年共编制1个项目,项目预算共计50000元,分别是房屋征收和住房补贴业务专项 ,项目预算50000元,项目完成后确保2019年房屋征收和住房补贴业务开展。
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