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640202003/2021-1148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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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订全区依法行政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道(镇)和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法制办公室、普法教育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3、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全区“1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单位机构数1个,属行政单位。
2、单位人员编制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参公事业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数48人,其中行政人员47人,参公事业编制1人。财政供养1人,离退休人员7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大武口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武口区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大武口区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665723元。其中:本年收入8665723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657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支出预算8665723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15512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467元、卫生健康支出324126元、住房保障支出572010元。
二、关于大武口区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5723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8665723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016741元,下降11%,下降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安排有所减少。
人员经费599048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98148元、津贴补贴2360128元、奖金637179元、社会保障缴费93719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512元、生活补助6812元、住房公积金38655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60元。
公用经费96524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0000元、印刷费50000元、水费2000元、电费18000元、邮电费15000元、取暖费34988元、物业管理费65000元、差旅费55000元、维修(护)费16000元、培训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14000元、劳务费95000元、工会经费56253元、其他交通费用372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71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71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1710000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383575元,增长29%。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三、关于大武口区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14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减少56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元,主要原因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50000元,主要原因严格对单位用车进行控制,用车数量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6000元,主要原因接待上级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执行。
四、关于大武口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司法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大武口区司法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大武口区司法局2019年收入总预算8665723元,其中:本年收入8665723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支出总预算8665723元,其中:本年支出8665723元,年末结转结余0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8665723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元,占 0%;债务预算收入0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8665723元,占100%;事业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投资支出0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0%;其他支出0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大武口区司法局本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65723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16137元,增长32%。主要原因:一是宁财行指标[2018]852号文件提前下达2019年司法系统转移支付资金;二是人员增长比上年增加1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大武口区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武口区司法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097.86平方米;车辆4辆,价值401725.86元;办公家具价值169676元;其他资产价值1191030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1097.86平方米(本单位房屋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车辆4辆,价值401725.86元;办公家具价值169676元;其他资产价值1191030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0辆,价值0元;办公家具价值 0元;其他资产价值0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本单位承担“宁财行指标[2018]852号提前下达2019年司法系统转移支付资金”此项目,项目金额为1710000元,项目主要用于本单位信息化建设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达到促进司法工作更好展开的效果。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