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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索引号 640202035/2021-00001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民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项目预算明细表(财政核定)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民政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组织落实双拥优抚政策;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救灾救济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制度,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取暖、殡葬等救助工作。开展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命名的报批工作;指导、规范全区地名管理及各开发小区的门牌编码工作;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承担老年人、孤儿、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和权益保护的管理工作,承办全区儿童收养儿童登记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工作;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以及指导城乡开展村(居)民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区老龄人口权益保障,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监督、管理。配合城市居民廉租住房收入审查。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区单位机构数5个,民政局属行政单位,下辖三个事业单位(低保中心、老龄办、殡葬管理所),一个敬老院(大武口区中心敬老院)。

  2、单位人员编制数16人,行政编制8,事业编制8人,在职人数27人(其中在编在岗14人),离退休人员19人,遗属1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大武口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大武口区民政局本级预算,纳入大武口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非独立预算单位,包括:

  1、大武口区民政局本级

  2、大武口区低保中心

  3、大武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大武口区殡葬管理所

  5、大武口区中心敬老院。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大武口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武口区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大武口区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85762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857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3041.0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688.66元、住房保障支出158031.79元。

  二、关于大武口区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141360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503897.97元,下降19%。其中:

  人员经费169385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750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大武口区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944400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5469388.71元,下降74%。分别是:

  1、婚姻证工本费2018年预算拨款1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71.4%,减少的原因是婚姻证工本费费用减少;

  2、双拥工作经费2018年预算拨款1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30793.71,减少76.8%,减少的原因是本级财政在年度执行过程中追加了预算;

  3、伤残军人护理费2018年预算拨款1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472635,减少97.2%,减少的原因是上级财政部门转移支付的伤残军人抚恤金;

  4、孤儿养育津贴和普惠型儿童生活补助金2018年预算拨款48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37500,减少33.1%,减少的原因是预算部包括上级财政部门在年度执行过程中转移支付的孤儿养育津贴。

  5、85岁及85岁以上老年人长寿保健金、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2018年预算拨款194400,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了192600,减少了49.8%,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不包括上级财政部门在配套资金;

  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8年预算拨款86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209260,减少58.4%,减少的原因是预算不包括上级财政部门的配套资金

  7、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护理费2018年预算拨款20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了1600元,减少0.8%,原因是预算数不包含执行过程中追加的预算。

  三、关于大武口区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减少5658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元0;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元0;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658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制度,减少公务招待次数和标准。

  四、关于大武口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大武口区民政局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4085762元,支出总预算4085762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0元,占0%;财政拨款收入4085762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2141362元,占52.4%;项目支出1944400元,占47.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   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民政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农村敬老院等5个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349.00 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725元,增加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武口区民政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3000平方米;车辆0辆,价值0元;办公家具价值57280元;其他资产价值1237984.97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大武口区民政局2018年项目预算1944400元,分别是:

  1、婚姻证工本费2018年预算拨款10000元,保证婚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2、双拥工作经费2018年预算拨款10000元保证双拥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3、伤残军人护理费2018年预算拨款10000元,保障1-4级伤残军人在生活;

  4、孤儿养育津贴2018年预算拨款80000元,保障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的基本生活;

  5、普惠型儿童生活补助金2018年预算400000元为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金350元,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6、百岁老人以及85岁及85岁以上老年人长寿保健金194400,通过此项资金的发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在关心;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8年预算拨款860000元,通过两项补贴在发放,减轻了残疾家庭在生活困难,更好的保障残疾人在基本生活;

  8、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护理费2018年预算拨款200000元,通过资金发放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的护理负担,保障精神病人的生活。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大武口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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