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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本级) 部门决算

索引号 640202003/2021-0988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大武口区政府办 责任部门 大武口区政府办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保障使用。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大武口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参与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和作价出资政策,合理配置辖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四)负责规范自然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职责内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以及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参与开展辖区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参与编制、修订并实施大武口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林业和草原发展、地质灾害防治、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园林绿化建设、重大林业项目、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等专项规划。参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参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辖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统筹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营造林绿化工作。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除农田整治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特色优势产业建设。组织实施县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推进林业、草原等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八)负责自然资源保护。负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产遗迹等重要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和标准。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负责天然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贯彻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参与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实施。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协调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工作。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属于区自然资源局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矿产、森林、草原、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草原、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拟订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指导、组织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地图市场监管。组织开展测量标志巡查、保护和使用工作。

(十三)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监督执法。

(十五)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大武口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大武口区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六)对接协调生态环保工作。

(十七)完成大武口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本级)是大武口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大武口区林业和草原局牌子。共有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员1名。下属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大武口区绿化队、大武口区青山公园管理所、大武口区生态保护管理所、大武口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62885969.15元,支出总计62885969.15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决算数。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57161999.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42194.35元,占9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5319805元,占9%。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50733171.03元,其中:基本支出453690.74元,占1%;项目支出50279480.29元,占9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191603.65元,支出总计54191603.65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决算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6392.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决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6392.1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438元,占0.52%;公共安全(类)支出138000元,占1.48%;节能环保(类)支出2349555.70元,占25.25%;城乡社区(类)支出4322460.98元,占46.45%;农林水(类)支出2444962.48元,占26.27%;住房保障(类)支出2975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306392.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48438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01)。支出决算为13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3.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04)生态保护(01),支出决算为16220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4.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04)农村环境保护(02)支出决算为174689.90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211)天然林保护(05)社会保险补助(02)支出决算为177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6.节能环保支出(211)退耕还林(06)退耕现金(02)支出决算为237665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391098.74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132812.50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99).支出决算为47921.01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10.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支出决算为3750628.73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森林培育(05)支出决算为341962.48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森林资源管理(07)。支出决算为7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9)支出决算为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支出决算为19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1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支出决算为2975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没有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2511.74元,其中:人员经费424823.74元,公用经费17688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89823.74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823.74元,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年初无预算数,上年没有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823.74元,增长100%,原因是2018年没有决算数。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688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88元,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年初无预算数,上年没有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88元,增长100%。原因是2018年没有决算数。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0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00元,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年初无预算数,上年没有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00元,增长100%。原因是2018年没有决算数。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禁用公款进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杜绝公务接待中的浪费现象,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下降(增长)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改革后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元,下降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禁用公款进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杜绝公务接待中的浪费现象,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989206.29元,本年收入40000000元,本年支出34713559.34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275646.9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原因是2018年没有决算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7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原因是2019年没有预算数。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 个,二级项目0个,其他项目 10 个,共涉及资金 8,863,88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19年度城市公园改造提升工程、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化解以前年度债务)、整治僵尸企业土地收储项目资金、市民休闲公园建设项目资金等 4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4,713,559.34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共组织对2019年度城市公园改造提升工程、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等2 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962.48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4,752,353.05元。无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实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城市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推动绿色生态化进程,进一步巩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建设成果,市民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吸引投资和各类人才参与大武口区的经济建设,推动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同时,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吸引各地游客前来旅游观光,增加财政和周边群众的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推动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促进作用。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19年度城市公园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度城市公园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10分。项目全年预算0元,执行数为 14,752,353.05元,完成预算的 0%。主要产出和效果: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吸引投资和各类人才参与大武口区的经济建设,推动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同时,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吸引各地游客前来旅游观光,增加财政和周边群众的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推动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促进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率,细化量化资金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决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决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五部分附件



2019年自然资源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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