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大武口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索引号 | 640202003/2021-1053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9-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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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大武口区政府办 |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大武口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大武口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是大武口区园林农牧水务局下属不定级别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林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及应用、林业病虫害防治、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森林防火等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
开展种苗信息服务工作,搞好林业科技成果的引进、管理与推广工作,组织林业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做好全区林业科技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举办全区各种林业科学技术和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培训班。
开展苗木质量检疫服务于种苗生产服务,苗木调运管理。
开展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建立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森林病虫害短中期预报和灾害报警。
开展防治科学研究,运用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新技术,积极推行生物防治、生态控制。
开展、林业检疫执法、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并控制措施,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和危害。
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受大武口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委托行使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初审职责,就因开发建设等需要,申请长期、临时占用林地绿地、移植树木、修剪树木的,开展审查提交材料及现场勘验等工作,并进行事中、事后监督,切实维护全区正常林政秩序,保障全区生态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受大武口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委托,对违反上述条例的滥砍滥伐树木、擅自移植树木、擅自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给予责令停止、整改、赔偿、罚款等处理。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受大武口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委托行使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森林防火政策及相关精神,切实做好上情传达工作,在全区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及宣传;对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确保年内森林防火安全;对重点防火林区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值班巡视工作等,抓细抓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同时承担主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 机构设置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大武口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林业技术推广四个职能科室。大武口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现有编制16名。在编人员15人(借出2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人,临时工2人,“三支一扶”人员1人,公益岗位1人,借入人员2人,在岗职工合计21人。在编副科级领导3人,科员12人。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大武口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802242.48元,支出总计2585237.32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77359.34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预算拨款批复减少;支出总计减少280630.28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预算拨款批复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802242.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9242.48元,占93.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73000.00元,占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585237.32元,其中:基本支出2302319.88元,占89%;项目支出282917.44元,占1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29242.48元,支出总计2562421.20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93659.34元,降低6.9%,主要原因本级财政预算拨款批复减少。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13333.93元,下降4.2%,主要原因本级财政预算拨款批复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2421.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3333.93元,下降4.2%,主要原因本级财政预算拨款批复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2421.2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875.00元,占2.8%;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6365.78元,占15.1%;农林水(类)支出1811808.72元,占70.7%;住房保障(类)支出189906.87元,占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0419.74元,占3.2%;节能环保(类)支出12545.09元,占0.5%;城乡社区(类)支出8500.00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60386.00元,支出决算为2562421.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其中:
1.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 元,支出决算为728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发放在编人员奖金。
2.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144.00元,支出决算为222106.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年内新增在编人员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3.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元,支出决算43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发放退休人员民族团结奖。(由年初2080502科目调整到此科目)
4.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款)就业补助99(项)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136554.00元,支出决算为1118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内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导致人员支出减少。
5.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029.00元,支出决算为902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内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导致社会保障缴费减少。(由年初2082701、2082702、2082703科目调整到此科目)
6. 212(类)城乡社区支出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01(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发放春节“送温暖”值班慰问金,该资金为主管局拨付资金。
7. 213(类)农林水支出02(款)林业04(项)林业事业机构。年初预算为1223434.00元,支出决算为1559275.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年内新增在编人员导致人员支出增加。
8. 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项)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78450.00元,支出决算为73069.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内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导致社会保障缴费减少。
9. 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7350.00元,支出决算为7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 211(类)节能环保支出05(款)天然林保护02(项)社会保险补助。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953.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级财政拨款补助缴纳财政供养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11. 211(类)节能环保支出08(款)退牧还草99(项)其他退牧还草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5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级财政拨款补助开展退牧还草业务。
12. 213(类)农林水支出02(款)林业05(项)森林培育。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99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级财政拨款补助开展森林抚育业务。
13. 213(类)农林水支出02(款)林业06(项)林业技术推广。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764.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级财政拨款补助开展北京栾播种育苗及壮苗项目业务。
14. 213(类)农林水支出02(款)林业11(项)动植物保护。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用上年结转资金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工作采购防控物资。
15. 213(类)农林水支出02(款)林业13(项)林业执法与监督。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662.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16. 213(类)农林水支出02(款)林业16(项)林业检疫检测。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056.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用上年结转资金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17. 213(类)农林水支出02(款)林业34(项)林业防灾减灾。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62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用上年结转资金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18. 213(类)农林水支出02(款)林业99(项)其他林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用上年结转资金开展禁牧封育业务工作。
19. 213(类)农林水支出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99(项)其他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571.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用上年结转资金开展病鼠害防控工作。
20.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2(款)住房改革支出01(项)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15397.00元,支出决算为11539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2(款)住房改革支出03(项)购房补贴。年初预算为56628.00元,支出决算为745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年内新增在编人员导致人员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1388.38元,其中:人员经费2217275.58元,公用经费84112.8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129875.58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312.58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在编人员;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864.28元,增长33%。
2.商品和服务支出84112.80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461.20元,降低52.6%,主要原因是业务用车燃油费使用上级部门拨付业务经费,节约了本级财政预算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530.60元,下降65.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400.0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150.00元,增长1564%,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人员民族团结奖、发放采暖补贴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659.20元,降低76.4%。
4.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07.00元,支出决算为5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与上年相比,减少2140.00元,下降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够职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707.00元,支出决算为5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比上年减少2140.00元,下降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67.00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对单位业务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177574.00元,支出决算为8411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比上年减少162930.60元,下降65.7%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用车燃油费使用上级部门拨付业务经费,节约了本级财政预算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专业用执法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其他项目5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因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没有组织对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0000.00元,执行数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2018年大武口区林业有害生物共发生2.1万亩,防治1.9万亩,其中杨柳树蛀干害虫(包括光肩星天牛、木蠹蛾)发生5746亩,防治4521亩;食叶害虫(包括槐尺蛾)发生1701亩,防治1028亩;刺吸式害虫(包括斑衣蜡蝉)发生5847亩,防治5847亩;臭椿沟眶象发生6616亩,防治6616亩;苹果蠹蛾发生1100亩,防治1050亩。自治区批复要求我区2018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5.6‰,无公害防治率87%以上,测报准确率超过90%,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我区2018年实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1.27‰,无公害防治率为91.58%,测报准确率为92.65%,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全部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执行数为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通过重点时期的“日监测”和非重点时期的“周监测”相结合,从2月20日至5月20日,9月7日至12月实行日监测和日报告制度,其余时间实行周监测和周报告制度。在春秋季鸟类迁徙的季节,路线巡查监测人员定期按规定的路线进行巡查、记录和上报,采取监测点监测和路线巡查监测两种形式,监测工作中没有发现鸟类种群、野生动物中的行为异常或不正常死亡现象。分别在春、秋两季对本辖区内的3家野生动物驯养户疫源疫病防控情况开展2次监督检查,签订“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承诺书”3份。救助野生动物八起,救助秃鹫1只、大白鹭2只、苍鹭2只、雕鸮1只、岩羊2只、鳄鱼1只、猎隼3只,共12头,其中鳄鱼1头、苍鹭2只送银川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一只衰老岩羊自然死亡,已做深埋处理,其余治愈后放回自然。全年与自治区对口业务部门同监测、同预防,确保疫源疫病不发生、不扩散。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它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2.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的基本支出。
3.林业技术推广: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4.林业执法与监督: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6.林业检疫检测:反映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