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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来源: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
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单位名称: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案由 | 立案时间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文号 | 处理结果 |
1 | 石嘴山市嘉鸿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 2023.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 (石大)应急罚〔2022〕MTZZ-05号 | 2022年12月15日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2022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负责人作出罚款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的行政处罚。 |
2 | 宁夏鑫宝鑫碳素有限公司 |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 2023.2.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 | (石大)应急罚〔2023〕GM-MTZZ01号 | 2023年2月2日,石嘴山市煤炭集中区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及时消除氧气瓶和煤气罐安全距离不足的安全事故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罚款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 的行政处罚。 |
3 | 马丽(个人)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2023.1.28 |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二十条第二款 | (石大)应急罚〔2023〕YH-01号 | 2023年1月16日,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马丽存在销售未加帖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制的专营检封标识的烟花爆竹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二十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个人作出罚款肆仟玖佰元整(¥4900.00)的决定,并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
4 | 王丹丹(个人)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2023.1.28 |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二十条第二款 | (石大)应急罚〔2023〕YH-02号 | 2023年1月16日,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王丹丹存在销售未加帖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制的专营检封标识的烟花爆竹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该个人作出罚款贰仟元整(¥2000.00)的决定,并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
5 | 郑领军(个人)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2023.1.19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 (石大)应急罚〔2023〕YH-03号 | 2022年12月31日,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治安大队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郑领军(个人)在大武口区大汝路苹果园停车场内一未经审批用于专门存放烟花仓库内非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个人作出罚款贰仟元整(¥2,000.00)的决定的行政处罚。 |
6 | 石嘴山市中实活性炭有限公司 |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 2023.2.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 | (石大)应急罚〔2023〕GM-MTZZ02号 | 2023年2月2日,石嘴山市煤炭集中区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及时消除冷却塔下电机转动部位无防护装置的安全事故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 的行政处罚。 |
7 | 宁夏至和晟能源有限公司 |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 2023.2.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 | (石大)应急罚〔2023〕GM-MTZZ03号 | 2023年2月2日,石嘴山市煤炭集中区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及时消除氧气瓶与煤气罐同车混运且与火炉距离不超过两米的安全事故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负责人作出罚款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的行政处罚。 |
8 | 宁夏協力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2023.3.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石大)应急罚〔2023〕GM-11号 | 2023年3月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第二服务指导组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取沙坑约30米深未采取安全防控措施。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的行政处罚。 |
9 | 石嘴山市昌诚工贸有限公司大武口区分公司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2023.5.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石大)应急罚〔2023〕ZX-02号 | 2023年5月30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抽查该单位外包作业单位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人员郭*(640221********3335)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复审(应复审日期:2022年9月3日前)进行高处作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 的行政处罚。 |
10 | 宁夏森迈特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违法 | 2023.8.2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石大)应急罚〔2023〕GM-27号 | 2023年6月28日,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宁夏森迈特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循环化综合利用生态建材综合产品生产项目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没有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
11 | 宁夏万明聚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类违法 | 2023.8.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 | (石大)应急罚〔2023〕GM-29号 | 2023年7月5日,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现场检查发现:1.1名热切割作业人员曹*玉(6402021********1513)未持证进行作业;2.炉前作业人员未佩穿防隔热服。以上行为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 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 的行政处罚。以上行为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贰仟元整(¥2,000.00) 的行政处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合并处罚罚款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的行政处罚。 |
12 | 宁夏兴灿化工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 2023.1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 (石大)应急罚〔2023〕WH-74号 | 2023年10月25日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夏兴灿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宁夏兴灿化工有限公司未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
13 | 石嘴山市星亚西北石油加油站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 2023.11.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 (石大)应急罚〔2023〕WH-49号 | 2023年8月31日,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的行政处罚。 |
14 | 石嘴山市西北石化加油站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 2023.11.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 (石大)应急罚〔2023〕WH-47号 | 2023年8月28日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的行政处罚。 |
15 | 宁夏兴昌盛成品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 2023.11.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 (石大)应急罚〔2023〕WH-44号 | 2023年8月25日大武口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的行政处罚。 |
16 | 大武口区提提烟花爆竹店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2023.12.14 | 《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石大)应急罚〔2023〕YH-04号 | 2023年12月5日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在核查时发现杜提提在农指农家院内存放烟花爆竹50盘,存在超范围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2023年12月7日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将此案件移送至我局。 大武口区提提烟花爆竹店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大武口区提提烟花爆竹店做出罚款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的决定,并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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