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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大武口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许可公示
发布日期: 来源: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大武口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的通知》(宁文旅发〔2023〕185号)有关规定,现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金声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许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6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52-2688738(审批业务室)
传 真:0952-2029766
来信邮箱:974819228@qq.com
地 址:大武口区五岳路51号政务大厅负一楼50号、51号窗口
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附件:
第一批艺术类培训机构明细
序号 | 培训机构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学校地址 | 学校面积(平方米) | 培训科目 |
1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金声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 马佳 | 大武口区汉唐九街102-66号 | 442.34 | 书法美术、音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