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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 来源: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年产1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石大农水保书〔20224 


宁夏凯马汽车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年产1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宁凯马汽函〔2022〕第02号)收悉。我局组织对《年产1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冲压车间1座、焊接车间1座、树脂车间1座、涂装车间1座、KD车间1座等主体工程及物流库、办公楼、污水处理站等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本项目总占地31.85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总挖方量2.57m3,填方量2.57m3。工程总投资17421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3825万元,工程于20224月复工,预计20253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四)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1.85hm2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防治标准,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表土保护率不作要求,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8%

(七)同意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汽车零件生产区1个防治分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八)同意防治分区防治措施。工程措施:土地整治5.99hm2,微喷灌溉5.99hm2;植物措施:穴状整地2387个,林草混植4.89hm2,成片种草1.10hm2;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0.65hm2,洒水抑尘5376m3,砾石覆盖0.80hm2

(九)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十)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建议。

(十一)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07.70万元,主体已有7.20万元,方案新增100.5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8.60万元,植物措施21.76万元,临时措施20.50万元,独立费用11.11万元,基本预备费3.8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1.85万元。

(十二)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向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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