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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窑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碳酸饮料、果蔬汁智能化工厂项目

发布日期: 来源: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石大农水〔2021〕05

项目名称

宁夏大窑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碳酸饮料、果蔬汁智能化工厂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区域评估情况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http://www.yanshou100.com/

起始时间: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2月3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  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宁夏大窑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碳酸饮料、果蔬汁智能化工厂项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MA75X5KJ05

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向阳街以北、兴隆山路以东

电子信箱:2975831090@qq.com

法人代表:罗云          联系电话:13572088555

授权经办人姓名:王彩凤     联系电话:18695207090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  640204************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4万元。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2021年12月3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1年12月3日

备注:1.本表出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

部门各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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