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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大武口区第二批渔业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8日 来源:​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全区各渔业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421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渔业产业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渔(局)发〔2025〕3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区公开遴选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水产养殖主体实施2025年大武口第二批渔业产业项目,并予以资金补助。请本区符合申报条件的渔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报名。

一、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4

三、报名地点:大武口朝阳西街99号区政府院3号楼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联系方式:0952-2033846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0952-2022639大武口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2025年大武口第二批渔业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大武口区第二批渔业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

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渔业转型升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内容

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强化渔业科技创新,加快传统养殖水域设施提档升级,稳步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养殖新模式,新建设施渔业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提高水产养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提升水产养殖效率。重点用于建设设施渔业养殖大棚、标准化养殖池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进排水系统、水体增氧系统、尾水处理系统、电力保障系统等设施,建设遮阳棚保障水体温度稳定。通过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的形式,对传统养殖模式进行提档升级,提高水产养殖水平,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项目补助资金为111万元,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采取根据申报企业需求进行补助的方式,直至资金分配完毕。

二、项目遴选及申报条件

(一)遴选对象

区内合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时间

2024828日至94

(三)申报主体符合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近三年无重大渔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实施主体和法人征信良好。

2.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2025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3.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

(四)申报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和法人信用征信等材料(详见附件),所有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须按照申报项目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表),同时提供具体实施方案。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由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备案,确定实施主体。

、遴选程序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均可申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三)评审确定。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经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评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遴选评审,根据评分高低,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四)媒体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实施主体在大武口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实施主体经评估达到实施要求,遴选确定申报资格,公示无异议,上报农业农村厅审核备案执行

2.未列入遴选确定名单的实施主体,可作为后备名单,如入选名单在开展项目实施当中有违规违纪问题,后备名单可递补。

3.申报主体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或造假佐证材料,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主体,一经核实,取消实施资格。

4.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和审核,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5.在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或天气、或实施主体出现特殊变故等不可逆因素造成项目不可实施的,经实施主体申请,并由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可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调整。

6.本方案由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研究决定。

附表1.2025年大武口区第二批渔业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报名表

2.2025年大武口区第二批渔业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

3.2025年大武口区第二批渔业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表


附表1:

2025年大武口区第二批渔业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报名表

申报主体名称


申报项目类别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相关职能业务范围等。





项目建设内容

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实施时间、实施地点、项目预算等。







申报主体

签字盖章


                                         


附表2:

2025年大武口区第二批渔业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


序号

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

备注

1

有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和法人征信材料,每少一项扣 2

10



2

申报主体和法人信用良好,未列入国家企业

5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得5分,否则不得分。

3

支持企业打造自身品牌,提供商标注册证书材料的,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6



4

出具所属乡镇(街道)部门推荐函的得13分,否则不得分。

13



5

有自主经营规模养殖基地,养殖面积10亩及以上加5分:养殖面积50亩及以上加10分

10



6

近三年以来,有联农带农示范带动资料,根

20



据提供资料酌情打分。

7

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可行,明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进度安排、建成效益分析等内容,根据方案酌情打分。

20



8

项目性质:新建得6分、扩建得4分,改建8

6



2分

9

项目补助资金和总投资比例,达到1:3以上得5分,达到1:3.5以上得8分,达到1:4以上得 10分

10



10

被评定为自治区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龙



加分项

头企业的加5分,被评定为市级(含)以下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加3分。

11

3年取得各类荣誉证书文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家级的加5分,获得自治区级的加4分,获得市级的加3分,获得县(区)级的加2分。



加分项

12

总计

100




附件3:

2025年大武口区第二批渔业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表

序号

申报主体名称

综合得分

备注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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