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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2025年在乡村从教20年优秀乡村教师疗养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9日 来源:大武口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教师〔2020〕196号)精神,切实关心广大乡村教师身心健康,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热爱乡村教育的良好氛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区优秀乡村教师疗休养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从全区遴选在乡村从教20年的优秀乡村教师进行短期疗休养,经学校推荐、区教育局审核,拟确定石嘴山市星海小学陈国军等7名乡村教师参加自治区2025年在乡村从教20年优秀乡村教师疗养,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第一批(4人)
1.陈国军,男,汉族,中共党员,石嘴山市星海小学教师,1965年12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在乡村从教38年;
2.征建军,男,汉族,中共党员,石嘴山市新民小学教师,1968年7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在乡村从教20年;
3.齐志仓,男,汉族,群众,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中学教师,1966年10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在乡村从教36年;
4.陈文辉,男,汉族,中共党员,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二站小学教师,1968年8月出生,2002年8月参加工作,在乡村从教23年;
二、第二批(3人)
1.胡慧娟,女,汉族,群众,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四站小学教师,1975年9月出生,1999年9月参加工作,在乡村从教26年;
2.王斓,女,汉族,群众,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六站小学教师,1977年10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在乡村从教28年;
3刘四辈,男,汉族,群众,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一站学校教师,1979年1月出生,2002年10月参加工作,在乡村从教23年。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乡村教师疗养对象推荐条件的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区教育局举报,若所反映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将取消拟推荐人员的资格。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工作的将严肃查处。举报电话:0952-2095128,0952-2022719。来信请寄:大武口区教育局,邮编:753000。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大武口区教育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