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企业以及2022、2023连续两个以上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进行清理。凡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及时与我局取得联系,书面说明情况并补报年度报告,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如终止经营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逾期不履行年报义务或未办理注销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程序。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52-2011664
附件:大武口区2022、2023连续两个以上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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