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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8日 来源:区民政局
大武口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报告的情形,并经我局多次催报,下列社会组织尚未整改,属情节严重情形,该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以下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8日,我局在石嘴山日报以及大武口区政府网站上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进行了公告送达,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以下社会组织的陈述、申辩及听证申请。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社会组织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被撤销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并于公告后15日内将登记证书、印章交至大武口区民政局,逾期不交的,自本公告满60日后自行作废。
若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向石嘴山市民政局或大武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
1.大武口区蓓蕾幼儿园
2.大武口区紫苑阳光幼儿园
3.大武口区托福幼儿园
4.大武口区阳光幼儿园
5.大武口区卓越英才外语学校
6.大武口区爱弥儿幼儿园
7.大武口区童谣艺术培训中心
8.大武口区现代新理念培训学校
9.大武口区正卿跆拳道培训中心
10.大武口区慧学堂教育培训中心
11.大武口区博文幼儿园
12.大武口区博艺教育培训中心
13.大武口区贝贝幼儿园
14.大武口区扬帆教育培训学校
15.大武口区小龙汇幼儿园
16.大武口区舍予幼儿园
17.大武口区天天艺术培训中心
18.大武口区鑫晨教育培训中心
19.大武口区舞梦人生舞蹈培训中心
20.大武口区卓立教育培训辅导中心
21.大武口区三维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22.大武口区爱如家养老院
23.星海民乐秦腔文化剧团
24.大武口区星海镇隆惠村五站秦腔剧团
25.大武口区星海农民文化艺术中心
26.石嘴山市雄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7.石嘴山三秦联谊会
28.大武口区足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