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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大武口区文体旅商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8日 来源:大武口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大武口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制定《大武口区文体旅商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及市民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
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952-2019005
电子邮箱:dwk12301@163.com
大武口区文体旅商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
为贯彻落实《大武口区提振消费实施方案》《大武口区提振消费十条措施》,统筹协调文体旅商融合发展资源,加强跨部门、跨行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联席会议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协同联动”的原则,推动文体旅商产业深度融合,助力建设“消费名区、赛事名区、旅游名区”。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大武口区文体旅商融合发展联席会议的各成员单位,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主体及相关社会组织。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成员单位
第三条 组织架构
发 起 人:董存利 大武口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朱玉红 大武口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局长
会议成员:卞伟光 大武口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曾 龙 大武口区财政局局长
王 平 大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宁 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
王 锋 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夏 天 大武口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小平 大武口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
杨永新 大武口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 红 大武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各街道办事处、行业协会、企业成员
秘书长单位:王 磊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体旅矩阵科技发展中心
衣 春 宁夏枫华豪泰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把文体旅商融合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构建行政主导、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 成员职责
发起单位:负责联席会议总体协调,制定年度计划,召集会议,监督决议执行。
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文体旅商等各项政策支持,提供要素保障,协调跨部门资源。
秘书长单位:配合发起单位召集各会员单位,负责联席会议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对接。
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自律,反馈企业需求,协助政策宣传。
企业主体:参与项目落地,提供市场动态信息,配合数据纳统与成效评估。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五条 召开机制
定期会议:在重大赛事活动、商务活动、旅游文化活动、演艺演出活动等开展前,由区商务投促局、区文体旅广电局共同发起并召集其他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阶段工作,通报下一季度计划开展活动,部署下一阶段任务。
临时会议:遇重大事项(如品牌赛事、招商推介等),由发起单位提议,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
第六条 会议议程
1.通报文体旅商融合发展进展及数据统计情况。
2.通报提振消费十条措施落实情况。
3.协调解决跨行业、跨部门的难点问题。
4.部署品牌活动、宣传推广、对外合作等专项任务。
第七条 决议落实
会议决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由发起单位签发,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执行。
第四章 协调与执行机制
第八条 联动机制
数据共享:建立文体旅商融合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消费统计、客流量监测、企业纳统等数据互通。
项目协同:跨部门联合推进“文体旅商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特色旅游线路”等重点项目。
政策衔接:各部门政策制定需征求联席会议意见,避免重复或冲突。
第九条 激励机制
对落实决议成效显著的单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级示范试点。
第十条 约束管理及负面清单机制
(一)明确行为管理
1.价格行为规范
联席会议成员在举办或参与大型活动、赛事、考试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市场定价规范,禁止以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
对住宿、餐饮、交通、票务等核心服务价格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接受监管部门抽查。
2.服务质量承诺
成员单位需保障服务质量,明确服务标准、人员配置、应急方案等内容,活动期间不得以“客流量大”为由降低服务品质(如缩短营业时间、减少服务项目等)。
3.投诉响应与处置
大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大武口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向社会公示统一投诉渠道(热线/平台),接到投诉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完成核查及初步整改反馈。
对同一主体单次活动累计投诉量超5次或负面舆情扩散的,联席会议有权暂停其活动参与资格并责令整改。
4.联合检查与惩戒
联合市场监管、文旅、商务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活动期间对重点领域(酒店、景区、商圈)开展突击巡查,对违规行为现场取证并启动处置程序。
违规行为纳入联席会议信用档案,作为资源对接、政策扶持的否决项。
(二)负面清单机制
1.明令禁止行为
价格类:未经备案超限涨价(超过备案价20%)、捆绑销售、虚假折扣宣传。
服务类:擅自取消已预订服务、缩减承诺服务内容、无理由拒单。
宣传类:虚假广告、误导性营销、诋毁竞品。
安全类:未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导致重大投诉或事故(如拥堵踩踏、食品安全问题)。
2.分级处理措施
轻度违规(首次且未造成损失):约谈整改、公开通报
中度违规(引发群体投诉或媒体曝光):暂停联席会议资源支持3-6个月。
严重违规(涉及违法或重大声誉损害):取消成员资格,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生效与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大武口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大武口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负责解释。根据实施情况,经联席会议审议后可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