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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集《大武口区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8日 来源:大武口区政府办
【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集《大武口区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大武口区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集中精力,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切实践行行动迅速、善抓落实、高质高效、勇争一流工作准则,健全“明责、履责、督责、追责”闭环落实机制,全面提升执行力和落实力,以工作高效落实倒逼目标完成,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宜学美丽大武口、打造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要求
在全区政府系统全面推行“13710”工作制度,做到任务第一时间明确、不推诿扯皮,要求第一时间讲明、不模棱两可,工作第一时间跟进、不拖泥带水,结果第一时间反馈、不耽搁延误。推动“两决不”(今天能办好的决不拖到明天、能高质量办好的决不打折扣)、“两不让”(不让工作在自己手中延误、不让差错在自己这里发生)、“两及时”(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领导交办的事项及时办理反馈),在全区政府系统融为习惯、形成规矩。
“13710”工作制度:“1”即责任单位对各项工作当天要研究安排,做到事不过夜。“3”即责任单位3天内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初步落实情况。“7”即没有明确时间节点的一般性工作,责任单位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并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情况。第二个“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工作程序
(一)明确重点事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化解问题的原则,重点聚焦以下事项:
1.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
2.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交办事项;
3.市委、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事项;
4.区委、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转办及交办事项。
(二)细化工作流程。全区政府系统建立覆盖各部门、各单位的督办落实机制,实现督办落实事项做到进展可视、过程可控、结果可考。对纳入督办落实的事项,严格按照“立项—交办—落实—反馈—销号”的工作流程办理。
立项。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立项、谁督办”的原则,立项主体兼为督办主体,履行督办责任。重点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登记立项、纳入台账。
交办。纳入台账后,由立项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承办单位后,按照“案无积卷、事不过夜”的原则,第一时间汇报相关区级领导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落实。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13710”工作制度要求,深入谋划研究,创新工作方法,狠抓推进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办事项。
反馈。承办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向立项主体上报事项落实情况,即1天反馈研究部署情况、3天反馈初步落实情况、7天或1个月反馈落实结果;报送内容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同意,由立项主体统一汇总上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销号。承办单位申请办结时,由立项主体进行初核,报请区级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方可销号。经审定不予办结的事项,继续进行督办;对区级领导进一步做出批示要求的,重新立项督办。
对任务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承办单位确实协调解决不了的,拿出建议解决方案并呈报区级领导审阅;协调解决不了的,重新议定方案报政府主要领导决策。
对自治区、市政府要求落实的工作及区人民政府区长交办的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牵头,区政府督查室承办,区政府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每周五汇总落实情况,向区人民政府区长作出书面报告。副区长交办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承办,每周五汇总落实情况,向副区长作出书面报告,同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区长。
(三)建立工作台账。区政府办公室根据自治区、市、关工作要求,根据区长、副区长安排的工作任务,建立“13710”工作台账,落实事项全部纳入工作台账管理,对星海镇、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驻地有关单位等承办单位的工作动态要在工作台账中注明,区政府督查室全程跟踪问效。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事项,实行预警管理,超过3天的,第1次预警,对责任主体下发《工作催办单》;超过5天的,第2次预警,对责任主体下发《工作督办单》,并列入区政府督查室重点督查事项进行督办。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牵头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延期申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工作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反馈批复意见,对同意延期办结的,重新明确办理时限等要求;对不同意延期办结的,发回原单位按期办结。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落实责任。星海镇、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驻地有关单位是落实“13710”工作制度的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落实“13710”工作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自治区、市、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要亲自研究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做好沟通、联系及情况报送等综合协调工作。
(二)提高落实质量。力戒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等现象。按时办结落实事项,落实情况要见人见事、见根见效,确保决策落地生根、政策落实见效、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在落实“13710”工作制度的过程中,承办单位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严格履行决策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政府各项决策落实依法合规。
(三)强化督查落实。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区政府督查室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承办工作,对落实事项全程跟踪督办、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主动协调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对于涉及保密事项,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考核问责
(一)严格结果评定。区政府办公室根据责任单位办理落实过程中时限、质量上的表现,给予责任单位“好”或“合格”或“不合格”等等次评价,并留档备查。
(二)严格赋分管理。区政府督查室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落实情况按以下办法进行考评:责任单位反馈每逾期一次,扣0.1分;反馈材料每退回一次,扣0.1分;每收到一次《工作催办单》,扣0.1分;每收到一次《工作督办单》,扣0.3分;每得到一个“不合格”评价,扣0.1分;每得到一个“好”评价,加0.1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会把综合考评结果计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
责任单位收到《工作督办单》,仍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区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三)严格追责问责。承办部门要全面落实责任,严格执行“13710”工作制度。对落实措施不得力、组织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以及弄虚作假、效能低下、失职渎职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星海镇、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驻地有关单位务必于2022年7月8日下午6:00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本单位“13710”专用邮箱,报送区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杨亚宁
联系电话:2012005,13639529024
联系邮箱:dwkzfbd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