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视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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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社区干部综合素质与星级社区创建的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社区干部对创建星级社区内容学习不深,缺乏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五是居委会负担过重,星级社区创建没有形成统一合力。目前我区诸多部门的工作都向社区延伸,缺乏指导和服务,居委会忙于一些部门的事务性工作。部分居民和驻区企业单位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制约了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社区建设的建议 社区是城市最基层的单元,社区建设已成为推动城市化进程的力量源泉,构建和谐社区成为构建和谐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共同基础。我区工业基础比较雄厚,城市化水平较高,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城市社会管理事务必然会越来越多,社区作为城市管理和建设的最基本单位,在城市管理、公共事务等方面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就目前我市社区建设的现状来看,还远远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现代化城市需求。因此,要进一步认清形势,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社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组织领导体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目标,责任到人,加强对工作成效的综合考评和监督评议,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及我区已出台的有关政策,建立督办、落实机制,切实把政策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健康、顺利、快速发展。 (二)理顺关系,强化社区自治功能。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按照政社分开、责权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和责任,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政府依法行政,街道办事处依法指导、协调,社区依法自治,建立“责、权、利”相统一,“人、财、物”相配套的工作机制,保障社区工作的健康运行。 (三)加大投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财政拨款、部门投入、企业赞助、政策优惠、有偿服务、社会捐助等渠道解决社区建设资金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不断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居民公益性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老城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尽量通过划拨、产权置换、改造等方式解决,新开发居民小区,应切实监督开发商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施规范》的要求,向社区居委会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和服务用房。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干部补贴和社会保险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的增收逐年增加。 (四)加强结对帮扶,鼓励共驻共建,加快星级社区创建。积极引导、动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与社区结对挂钩,社会民间组织、驻社区企业单位及个人以各种形式捐赠或兴办社区公益事业,加快社区服务社会化进程,在社区内形成福利服务、互动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网络。鼓励和引导驻社区企业单位的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同时星级社区创建要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相结合,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帮助社区居民实现就业,搞好社区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社区治安管理,大力发展社区文化。在星级社区创建工作中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坚持抓亮点、树样板,以点带面,促进星级社区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加强居民区物业管理,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居委会应指导监督物业管理部门加强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应接受居民的监督,不断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以绿化、美化、亮化社区环境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洁净楼院、洁净小区创建活动,积极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整治工作,大力整治居民区环境脏、乱、差及环境污染问题,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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