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兵工作 |
|
一、办理依据 l、《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宁夏自治区人民武装工作条例》1999年10月1日施行 3、《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1999年10月1 13施行 4、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大武口区人民武装部年度征兵命令 二、提交材料 1、应征青年本人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兵役证、户口薄;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办理程序 l、符合条件的青年到街道办事处武装部报名; 2、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3、协助公安部门政审、家访; 4、组织应征青年体检: 5、公布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 6、公布批准入伍人员名单。 四、办理时限 一个征兵工作周期。一般政审三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公示及其它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