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走进大武口 政务 工业 城市 社区 文化 教育 旅游
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公 > 办事程序 > 综合 > 正文
村民宅基地审批核准

  2006-6-28 17:21:23 
   一、办理依据
    《关于大武口乡总体规划的批复》(宁政发【1989】42号)。
    二、提交材料
    村民需持有经队、村审核同意后盖有村委会公章的建设申请表。
    三、办理程序
    1、将材料报乡政府主管宅基地的乡长审核;
    2、由乡村建设管理站,报市土地房产管理局审批。
    四、办理时限
    收到经队、村审核同意盖有村委会公章的建房申请表后,在3个工作日办理报送完毕。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 主办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