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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006-6-28 16:50:00
一、办理依据
l、《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宁夏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1999年1月1日施行);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9号令)。
二、提交材料
1、户口本或身份证;
2、一张一寸照片。
三、办理程序
1、居委会或单位开具婚育状况证明;
2、到办事处审核、盖章;
3、由大武口区计生委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办理时限
二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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