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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006-6-28 16:50:00 
    一、办理依据
    l、《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宁夏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1999年1月1日施行);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9号令)。
    二、提交材料
    1、户口本或身份证;
    2、一张一寸照片。
    三、办理程序
    1、居委会或单位开具婚育状况证明;
    2、到办事处审核、盖章;
    3、由大武口区计生委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办理时限
    二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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