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走进大武口
政务
工业
城市
社区
文化
教育
旅游
您的位置:
首页
>
网上办公
>
办事程序
>
卫生婚育
> 正文
核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006-6-28 16:47:54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二、提交材料
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填写完整,经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婚育证明。
三、办理程序
审核资料完整后即可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无误,当日办理完毕。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人民政府 主办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