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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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l、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的附函》(宁价费发[2004]74号) 2、《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2004年3月) 3、《关于对区外借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在宁参加高考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宁普招函[2004]01号) 4、自治区普通高等招生委员会《关于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中有关户口和学籍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宁招委[2004]01号) 二、提交材料 l、考生须持户口薄、身份证、高中阶段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2、区外借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还须持允许在宁参加高考的注册登记 表; 3、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2份)。 三、办理程序 l、审查相关证明; 2、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费100元); 3、考生进行信息采集; 4、到医院体检; 5、领取准考证; 6、参加高考; 7、填报本科志愿; 8、填报专科(高职)志愿。 四、办理时限 自提交资料之日起10日内发放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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