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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六十二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4-29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附  则
    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作出规定前,地方性法规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作出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本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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