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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

  2006-6-28 16:53:10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
    二、提交材料
    l、申请书(变更申请书);
    2、律师事务所章程;
    3、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变更事由);
    4、资金证明;
    5、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
    三、办理程序:
    l、审查上述材料;
    2、实地查看办公场所;
    3、签署意见;
    4、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司法局。
    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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