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特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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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1、《石嘴山市城市解困工程实施方案》(石政发【2000118号) 2、《关于城市居民特困证申领发放规定》(石政办发【2002】130号) 3、发放《城市居民特困证》工作的通知(石城市解困办[2000]01) 4、《关于落实行困居民减免就医费用的通知》(石卫发【2000】46号) 5、《关于对我市中小学生特困生实行减 免学杂费的通知》(石教通字【2000】42号 二、提交资料 1、申请书; 2、《就业解困工程特困居民认定审报表》一式三份; 3、家庭成员照片各一张;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本人所属社区居委会领取《就业解困工程特困居民认定审报表》一式三 份; 2、上述材料由居委会初审,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填写《城市居民特困证》提交大武口区劳动就业局; 3、该局会同大武口区民政局审核后,报市解困办公室复核,再由大武口区劳动就业局发放。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其中送区民政局2个工作日;报市解困办审核盖章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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