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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入园审批

  2006-6-28 17:03:22 
    一、办理依据   
    l、《石嘴山市委、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大武口工业园区有关问题的决定》石党发【2002】23号;   
    2、环保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表》
    二、提交材料   
    l、建设单位持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明、身份证;   
    2、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3、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办理程序
    A、审核程序   
    (1)初审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   
    (2)按照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等有关要求初审通过后填写《建设项目环境预审表》;
    B、审批程序
    (1)市环保部门通过建设项目审查后,经办人审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单位提交材料,经园区管委会研究通过,批准人园建设;
    (3)项目批准后签订《大武口工业园区进区企业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合同书》。
    四、办理时限
    环保部门批准后,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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