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走进大武口 政务 工业 城市 社区 文化 教育 旅游
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公 > 办事程序 > 环境保护 > 正文
办理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初审)

  2006-6-28 17:18:28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提交材料
    1、提交需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证明材料;
    2、提交采集的种类、数量、地点、时间等详细材料;
    三、办理程序
    1、审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2、根据本辖区野生植物的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或整改意见;
    3、签属意见。
    四、办理时限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手续齐全的,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 主办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