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临时建筑》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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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1、《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宁政发【1996】50号); 2、《大武口区居民区环境卫生、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5月15日施行)。 二、提交材料 1、《临时建筑审批表》; 2、户口薄。 三、办理程序 1、居委会实地调查并在《临时建筑审批表》上填写意见: 2、办事处市容管理站实地查看; 3、市容管理站办理准建手续,收取卫生押金; 4、出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发票: 5、居委会验收建筑户完工卫生清理情况并填写意见: 6、市容管理站根据验收情况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四、办理时限 从受理建筑户的申请到办理完毕,需要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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