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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监察行政处罚

  2006-6-28 17:09:14 
    一、办理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政发[1996]50号)。
    二、办理程序
A、简易程序
    l、执法人员表明身份、着装,并出示证件;
    2、向行政违法行为人说明理由,即行为人违反了哪个法律、法规;
    3、听取违法行为人的意见;
    4、做出处罚决定,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5、送达;
    6、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7、备案,并建立严格的档案制度。
B、一般程序
    l、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
    2、调查取证,并做询问笔录;
    3、告知当事人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4、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
    5、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6、送达;
    7、执行;   
    8、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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