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取垃圾代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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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2、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石嘴山市市容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石价发[1994]40号) 二、提交材料 l、申请人营业执照; 2、垃圾清运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垃圾地点、垃圾量、运距等。 三、办理程序 l、核算垃圾量、运距: 2、签订协议; 3、到财务室定期缴纳垃圾处理费或代运费(石价发[1994]40号); (1)自行清运垃圾倒往垃圾场者,收取垃圾处理费4-6元/吨; (2)委托环卫站代运垃圾者,根据协议交纳垃圾代运处理费。 四、办理时限 达成协议后,1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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