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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垃圾代运费

  2006-6-28 17:08:50 
    一、办理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2、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石嘴山市市容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石价发[1994]40号)
    二、提交材料
    l、申请人营业执照;
    2、垃圾清运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垃圾地点、垃圾量、运距等。
    三、办理程序
    l、核算垃圾量、运距:
    2、签订协议;   
    3、到财务室定期缴纳垃圾处理费或代运费(石价发[1994]40号);
    (1)自行清运垃圾倒往垃圾场者,收取垃圾处理费4-6元/吨;
    (2)委托环卫站代运垃圾者,根据协议交纳垃圾代运处理费。
    四、办理时限
    达成协议后,1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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