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走进大武口 政务 工业 城市 社区 文化 教育 旅游
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公 > 办事程序 > 城市建设 > 正文
城市建设临时占用审批

  2006-6-28 17:08:10 
    一、办理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2、《城市道路占用费》(宁城建字(1994)07号)
    3、大武口区物价局收费许可证(2002年40号)
    二、提交材料
    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土地部门的土地使用证;
    2、书面申请。
    三、办理程序
    l、申请单位持提交的资料报规划中队审核;
    2、规划中队将临时占道费核算结果报主管领导审批;
    3、主管领导审批后,送规划中队签发相关手续。
    四、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后,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 主办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