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走进大武口 政务 工业 城市 社区 文化 教育 旅游
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公 > 办事程序 > 城市建设 > 正文
城市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其他挂浮物的审批

  2006-6-28 17:06:00 
    一、办理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1996】第l98号令)   
    二、提交资料   
    l、申请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2、书面申请材料;
    3、设置广告牌效果图或挂浮物内容。
    三、办理程序
    l、审查提交资料,填写审批表;
    2、局领导审批;
    3、分管区长审批;
    4、送市政工程管理所备案,并由市政所监督检查。
    四、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符合规定的资料后,1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 主办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