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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其他挂浮物的审批
2006-6-28 17:06:00
一、办理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1996】第l98号令)
二、提交资料
l、申请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2、书面申请材料;
3、设置广告牌效果图或挂浮物内容。
三、办理程序
l、审查提交资料,填写审批表;
2、局领导审批;
3、分管区长审批;
4、送市政工程管理所备案,并由市政所监督检查。
四、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符合规定的资料后,1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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