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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建设交通局

建设局  2006-6-11 13:42:47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第五十条
(二)提交材料
1、申报单位关于超限车辆行驶的事由、时间及路线;
2、申报单位关于超限车辆行驶可能造成对公路、桥梁损坏及提供的保证。
(三)办理程序
1、受理人员审查执收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
2、确定审核意见;
3、申报单位所申报的车辆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四)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符合规定的资料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五)经办人:姚小凤   电  话:2032230
      负责人:张晓明   电  话:2025010
七、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其他标志审批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第五十四条
(二)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关于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标志的性质、数量、规格及事由。
(三)办理程序
1、受理人员审查执收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
2、确定审核意见;
3、申报单位在监管下施工。
(四)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符合规定的资料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五)经办人:刘  刚   电  话:2032230
      负责人:张晓明   电  话:2025010
八、设置公路平面交叉道的审批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第五十五条
(二)提交材料
1、市规划局批准设置公路平面交叉道的文件;
2、申报单位关于设置公路平面交叉道路工程的设计文件。
(三)办理程序
1、受理人员审查执收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
2、确定审核意见;
3、申报单位在监管下负责施工。
(四)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符合规定的资料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五)经办人:姚小凤   电  话:2032230
      负责人:张晓明   电  话:2025010
九、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审批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第五十六条
(二)提交材料
1、市规划局批准埋设管线、电缆的文件;
2、申报单位关于埋设管线、电缆的设计文件。
(三)办理程序
1、受理人员审查执收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
2、确定审核意见;
3、申报单位在监管下负责施工。
(四)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符合规定的资料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五)经办人:刘  刚   电  话:2032230
      负责人:张晓明   电  话:2025010
十、更新砍伐公路用地树木的审批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章第四十二条
(二)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关于更新砍伐公路用地树木的品种、数量及事由。
(三)办理程序
1、受理人员审查执收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
2、确定审核意见;
3、申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报园林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四)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符合规定的资料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五)经办人:刘  刚   电  话:2032230
      负责人:张晓明   电  话:2025010
十一、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二)提交材料
1、市规划局及燃气设施管理部门关于燃气设施改动的审批;
2、申报单位关于燃气设施改动的设计文件。
(三)办理程序
1、受理人员审查执收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
2、确定审核意见;
3、燃气设施管理机构负责迁移或拆除工作,申报单位承担其相应费用。
(四)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符合规定的资料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五)经办人:李雁鸿   电  话:2032230
      负责人:张晓明   电  话:20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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