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7年3月29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陈 静同志为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少华同志为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随宁同志为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俊英同志为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大武口区人大常委会二00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