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人大常委会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这把“尚方宝剑”,对政府社会治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力地提高了政府社会治安工作效率,促进大武口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3月29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首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严格依法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去年年底以来,区政府以巩固平安建设为主线,强化措施,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安全隐患细检查、刑事案件严清查工作,效果突出,确保了“两节”期间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政府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区政府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要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的报告,常委会将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落实情况,以促进大武口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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