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石嘴山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议。 2、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管理工作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环境卫生管理站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落实好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及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并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4、抓好城市管理队伍的培训、教育工作,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城市管理队伍的行政执法水平。 5、做好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文明意识。 6、拟定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做好环境设施的管护工作。 7、做好沿街临时摊点的摆放、施工场地及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8、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严格初审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工作。依法查处在规划区内未按审批程序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9、做好沿街店面改造装修及户外广告宣传栏设置等初审工作。 10、做好本系统职工的人事档案及劳资管理工作。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