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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2006-6-28 16:04:03 

主 要 职 责

1、双拥工作。在全区双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大武口区双拥工作规划》、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每年“八一”建军节、元旦、春节对驻地部队、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和平时对部队的联系,实施对复员军人的“三难”问题进行及时跟踪调查。做好优抚对象定补金、抚恤金的发放工作。协助自治区民政厅进行革命伤残人员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爱心献功臣”活动。
2、组织实施救灾工作。做好灾情调查和救济工作,实施救灾款物的接收、募集、管理,以及社会捐助和有关救灾物资的调集。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协助居委会对列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初审和街道办事处的复审工作,最后组织终审,拨款、发放,实施低保对象的跟踪调查,做好各类调查、审定表的填报,实施“送温暖工程”。
3、做好社会福利事业,使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要求和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尽可能获得劳动岗位,并取得合法收入。做好社会保障性的生产单位——大武口区福利厂的管理工作,协助该厂实施厂务公开、民主选举和其它日常经营性工作,研究提出福利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意见。
4、做好“星光计划”的工作,为辖区的老年人提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便利。对老龄办公室实施管理工作。
5、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做好城镇居民委员会和大武口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协助居民委员会实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培训、总结交流经验。
6、研究各个社区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协调社区服务机构争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规划任务,提出社区组织发展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7、拟定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意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区划的工作。
8、实施城市楼、门、户牌的科学编码,做好装订。做好永久性建筑物的楼、门、户牌档案。
9、实施经筹备达到成立条件,并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社会团体登记工作。做好社会团体由于内部或外部的各种原因,使原登记注册的事项会发生变动或终止的给予变更或注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指导社团的日常活动,根据国家整体事业发展的要求,拟定和规范自身的活动和发展;实施对社团的年检;建立社团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做好社团负责人培训,开展社团经验交流,表彰先进社团。
10、依法实施为确立或解除男女夫妻关系的居民,办理登记手续(包括结婚登记、协议离婚登记和复婚登记)。依法处理违法婚姻行为。做好婚姻法律的宣传工作,倡导文明婚俗。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11、做好安葬死者的骨灰、遗体服务,解决乱埋乱葬问题,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组织殡葬改革,坚持禁止墓区内安葬骨灰、遗体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实施移风易俗。
12、做好流落街头的非本地居住的老、幼、弱、残人员的收容遣送,妥善安置。一经发现,经询问知其住所的,及时安全地送其归家,其余及时同市收容站和自治区儿童福利院联系协助遣送。对无名尸协同公安部门查找亲属,在查无亲属时,实施掩埋。
13、依据《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若干规定》,给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与符合收养条件的人家实施收养工作。
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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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政府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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