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武口区重新修定了《大武口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主要在新农合提标扩面上做了调整。在扩面上,将辖区内农场的农业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目前,农民参合率已达93%。在提标上,筹资标准由原5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4元,市区两级财政补助16元,农民个人缴纳20元(11元设置为家庭帐户,9元进入住院统筹基金)。在住院费报销上,降低了起付线标准,定点卫生院起付线为80元,报销比例80%;区(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0元,报销比例25%,12岁以下儿童降低一半起付线。住院报销实行“封顶又保底”,报销费用低于50元的按50元报销,最高限额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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