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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从今年开始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供稿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编辑/王锐  2008-4-11 12:36:06 
    近日,全市城市管理系统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会议就城市生活垃圾费征收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按照《石嘴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经会议讨论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将开始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范围为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贸市场垃圾、公共场所垃圾、机关、厂矿、学校、营运车辆产生的垃圾、建筑垃圾和渣土,但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征收标准为居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市场、各类经营场所及各类建筑、装修行业及城市营运车辆等7种不同类型。
    费用征收分期分批实施,首先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中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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