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12月28日,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强化对节日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旅游景点、宾馆、酒店、餐馆、小饮食摊点、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和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点等重点场所,以及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做好粮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确保粮油市场稳定。
为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将实行属地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部门领导负责制,加强对年夜饭、农村宴席等集体用餐的监督管理。各部门还将联合行动,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和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保证节日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同时,各部门将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做好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将立即启动《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医疗救治、事故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
转自:法制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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