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政府支农投资指南(试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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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8亿元,重点围绕农业高新技术综合应用、农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等,主要用于新品种繁育、新技术展示、龙头企业基地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设施及配套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14.3 申报要求和程序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地区现代农业建设规划和我委的具体要求,选择现代农业示范项目,负责审查和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申请投资相关文件(并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级发展改革委批复、专家评审意见等)。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各省(区、市)呈报的文件及有关材料,按照现代农业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确定分项目投资额度,审查并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按有关要求,每年8月份以前上报并预安排下一年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计划。各地要建立项目库,储备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类 重点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建设项目包括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种苗基地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等6个项目。 15、退耕还林工程 15.1 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自1999年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国家已安排退耕还林1.35亿亩,配套荒山荒地营造林2.09亿亩。“十一五”期间退耕还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巩固成果、稳步推进,切实将退耕还林工作与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封山禁牧舍饲等配套保障措施结合起来,解决好退耕农户的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确保退耕还林还草“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同时,适当安排西部地区和其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25度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的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15.2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6年,要按照“十一五”期间退耕还林工作的总体思路,继续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适当安排西部地区和其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25度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的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同时搞好退耕还林配套措施,加强基本口粮田建设。2006年国家拟安排退耕地还林40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600万亩,基本口粮田建设45万亩,安排国债投资11.5亿元。 15.3 申报要求和程序 各地根据“十一五”退耕还林工作总体思路,提出年度建议计划报告,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 16、退牧还草工程 16.1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西部办编制并报国务院同意的西部地区退牧还草工程实施意见,从2003年到2007年,计划在西部地区蒙、川、滇、藏、青、甘、宁、疆8省及新疆兵团退牧还草10亿亩,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是草场围栏建设(从2005年起安排重度退化草场补播),工程总投资14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100亿元,地方配套43亿元。截至到2005年底,已安排下达国债投资60.3亿元,退牧还草3.9亿亩。 16.2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6年,国家安排国债投资10亿元用于西部地区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建设,退牧还草5000万亩左右,投资重点是草场围栏和草籽费补助。 16.3 申报要求和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联合下达的西部地区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分省建设任务,由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农牧部门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申报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17、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17.1 项目基本情况 从1978年开始,国家陆续启动了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其中包括“三北”、沿海、长江流域、太行山绿化、珠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1年7月批准实施“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建设,长防二期等其它防护林工程规划由国家林业局编制完成。规划期2001-2010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三个方面。 17.2 投资规模和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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